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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3日,由交通運輸部、財政部和上海市、江蘇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重慶市、四川省、云南省、河南省人民政府聯(lián)合制定的《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實施方案》(簡稱《方案》)正式發(fā)布,將自10月1日起施行。
《方案》提出,將利用五年左右時間,即從今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,通過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,使川江及三峽庫區(qū)船型標準化率達75%以上,三峽船閘的通過能力提高10%以上,長江干線貨運船舶的平均噸位達1000載重噸以上,船舶安全技術(shù)性能明顯提高。
根據(jù)《方案》,相關(guān)部門將針對長江不同區(qū)域的特點,采用不同的政策推進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工作。同時,為實現(xiàn)長江干線船型標準化的目標,財政部、交通運輸部和地方人民政府籌集專項資金,制定經(jīng)濟鼓勵政策,用于現(xiàn)有船舶的更新改造和淘汰。